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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刊资料借阅制度

日期:2024-12-30  来源:   点击:

一、图书馆各书库(除工具书库和特殊典藏外)、阅览室对全校读者实行开架借阅,为读者提供外借和内阅服务。

二、入馆领取代书板,选取书刊资料时应正确使用代书板,不能随意乱放图书,以免乱架。

三、读者在借阅前,须认真检查书刊中有无污损、缺页、圈划等情况,如发现应主动向工作人员说明,并交由工作人员处理;否则归还时发现书刊有上述情况,则按《图书馆书刊资料赔偿制度》处理。

三、借阅册数

(一)教职工读者每证可借图书40册。

(二)学生读者每证可借图书10册。

四、借阅期限

(一)教职工读者借期为150天,续借期限为30天,可续借1次;

(二)学生读者借期为30天,续借期限为15天,可续借1次。

(三)随书、随刊光盘,仅限教职工借阅,借期150天。

(四)如所借书刊在寒暑假内到期,应在假期结束后的7日内归还;所借书刊在法定节假日内到期,应在节假日结束后的2日内归还,否则将作逾期处理。

(五)如遇特殊情况,图书馆有权催还书刊资料。读者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归还,否则按逾期处理。

五、外借限制

(一)期刊阅览室的报纸、期刊只限在图书馆内查阅,概不外借。

(二)工具书库仅对教职工实行开架借阅,提供外借和内阅服务;学生因课程设计或毕业设计等特殊情况需借工具书的,经任课教师出具证明后,由学习委员办理集体借阅手续。

六、借阅书刊资料逾期处理

(一)读者应按时归还所借书刊,逾期未还者,从逾期日起暂停其借阅权限,待逾期书刊归还后,方可恢复其借阅权限。

(二)所借书刊资料遗失,应在规定的借阅期限内办理遗失赔偿手续。逾期未办者,从逾期之日起暂停其借阅权限,待遗失赔偿手续办结方可恢复其借阅权限。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

                                                  2024 年 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