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资、服务项目送审材料的通知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物资、服务采购项目审计暂行办法》(桂水电院〔2022〕102号),为尽快完成物资、服务项目材料审核,推动审计工作有效开展及提升审计工作效率,报送内审系统材料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内控采购申请单或校领导签字的请示、OA通用审批流程截图等
2.项目采购清单(电子表格:参数清晰明确,根据参数能买到符合所需品质的商品,提供参考品牌、型号。数据需与内控及报资产中心采购清单一致) 3.购置审核需附的材料
(1)单一来源:根据《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采购管理办法(修定)》(桂水电院〔2021〕34号)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网上平台来源价格(通用标准配置产品):根据预算清单参数要求查找网址中的同类商品,须附图片、网址到采购清单,如果确定预算价与网址中提供的价格不一致,需说明理由。
(3)三家询价(定制产品):进行市场调研,提供至少三家意向单位报价单签章扫描件。
(4)按往年合同价格确定预算价:需附不超过近两年内类似项目的采购合同(如物价波动较大不采用该方式)。
(5)执行连续合同:附合同。
4.价格来源说明(盖部门公章,部门领导签字)
说明内容包括:报价列表、价格分析(含不仅限于:市场行情、口碑、品牌、性能、业绩等方面能力,以及沟通是否顺畅,能更好的理解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到想要的效果等),最终确定预算价。
5.项目的其它相关材料(如论证材料、“信创产品”证明材料等)
审计室
2024年2月26日
关于物资、服务项目送审材料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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