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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学院单招对口优先录取政策

发布日期:2022-02-21 00:00:00    作者:     来源:     点击:

2022年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单招对口特长生优先录取政策

一、优先录取对象

单招类特长生优先录取对象:体育特长生、艺术类特长生

对口类特长生优先录取对象: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考生、体育特长生、艺术类特长生

二、优先录取政策

1、2022年我院将对符合条件的单招考生实行优先录取政策。

(1)优先录取对象

①体育特长生:参加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省级教育厅、省级体育局举办的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体育舞蹈、健美操、武术类比赛团体或个人获前三名(或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获得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体育舞蹈、健美操、武术类等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的考生。

②艺术类特长生:参加2022年全区艺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获得教育部或人社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获得教育厅或人社厅组织的省级职业院校一等奖的考生;获得文化部授权的考级委员会组织的社会音乐水平考级:声乐,钢琴,舞蹈,电子琴,播音主持或其它乐器9级以上的考生。

(2)优先录取比例:优先录取比例不超过我院单独招生计划的8%。

(3)优先录取条件

①3月7日至4月8日期间,考生按要求将等级证书(或获奖证书)及高考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扫描件(或图片)打包后以压缩包形式(压缩包命名为高考考生号+姓名)发至我院指定邮箱(gxsdxy@163.com),经过我院审核、公示(于2022年4月18日--4月28日在我院招生就业处网站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获得“优先录取”资格。(诚信承诺书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下载)

②须参加公办高职院校大联盟组织的统一考试并取得相应成绩。

③须填报我院为第一志愿。

(4)录取原则

①我院优先录取获得“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

②优先录取的先后顺序为:

体育类特长生:先录取获得国家级比赛获奖考生,再录取获得省级比赛获奖考生,按获奖等级从高到低顺序依次录取。

艺术类特长生:先录取获得教育部或人社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考生,再录取获得教育厅或人社厅组织的省级职业院校一等奖的考生。最后录取获得文化部授权的考级委员会组织的社会音乐水平考级:声乐,钢琴,舞蹈,电子琴,播音主持或其它乐器9级以上的考生。

③获奖或特长等级一致的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择优录取,即先检录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再检录低分考生的专业志愿,直至专业计划录满为止。如获奖、特长等级及分数都一致的考生,录取的先后顺序为先录取体育类特长生,再录取艺术类特长生。

2、2022年我院将对符合条件的对口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实行优先录取政策。

(1)优先录取对象为:

①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考生:获得教育部或者人社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得省级教育厅或人社厅组织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考生。

②体育特长生:参加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省级教育厅、省级体育局举办的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体育舞蹈、健美操、武术类比赛团体或个人获前三名(或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获得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体育舞蹈、健美操、武术类等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的考生。

③艺术类特长生:获得教育部或人社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获得教育厅或人社厅组织的省级职业院校一等奖的考生;获得文化部授权的考级委员会组织的社会音乐水平考级:声乐,钢琴,舞蹈,电子琴,播音主持或其它乐器 9 级以上的考生。

(2)优先录取比例:体育类和艺术类特长生优先录取比例不超过我院对口计划的8%。

(3)优先录取条件

①3月7日至4月8日期间,考生按要求将等级证书(或获奖证书)及高考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扫描件(或图片)打包后以压缩包形式(压缩包命名为高考考生号+姓名)发至我院指定邮箱(gxsdxy@163.com),经过我院审核、公示(于2022年4月18日--4月28日在我院招生就业处网站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获得“优先录取”资格。(诚信承诺书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下载)

②须参加公办高职院校大联盟组织的统一考试并取得相应成绩。

③须填报我院为第一志愿。

④“职业技能获奖考生”填报的“专业 1”须是与其获奖项目相关的专业或专业大类,否则不得享受“优先录取”政策。

(4)录取原则

①我院优先录取获得“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

②优先录取的先后顺序为:

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考生:先录取获得教育部或者人社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考生,再录取获得省级教育厅或人社厅组织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考生。

体育类特长生:先录取获得国家级比赛获奖考生,再录取获得省级比赛获奖考生,按获奖等级从高到低顺序依次录取。

艺术类特长生:先录取获得教育部或人社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考生,再录取获得教育厅或人社厅组织的省级职业院校一等奖的考生。最后录取获得文化部授权的考级委员会组织的社会音乐水平考级:声乐,钢琴,舞蹈,电子琴,播音主持或其它乐器9级以上的考生。

③获奖或特长等级一致的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择优录取,即先检录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再检录低分考生的专业志愿,直至专业计划录满为止。如获奖、特长等级及分数都一致的考生,录取的先后顺序为先录取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考生,然后录取体育类特长生,最后录取艺术类特长生。

(四)计划未满按招生相关政策复征或降分投档录取时,按照上述相应招生类别录取原则确定考生专业。

(欢迎加入水电学院,请登陆学校招生官网,获取单招对口优先录取招生人数、录取条件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