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水利厅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广西基层水利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桂水人〔2020〕9号)等文件要求,为解决基层水利人才总量不足、专业人才匮乏等问题,结合我区实际,从2020-2024年,组织实施广西基层水利人才定向培养工作。通过实施基层水利人才定向培养计划,每年培养一批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胜任基层水利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2022年计划面向南宁市武鸣区等全区42个市(县、区)招收163名理工类高中起点专科层次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专业考生,由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承担培养任务,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
一、招生计划
招生批次
| 招生院校
| 招生专业
| 招生科类
| 招生计划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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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高专提前批
|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专业
| 理工类
| 163
| 面向南宁市隆安县7人、横州市26人、宾阳县10人、武鸣区11人、江南区2人、经开区4人、良庆区2人;柳州市柳城县3人、融安县2人、融水县2人;桂林市全州县13人、临桂区1人、阳朔县2人;梧州市岑溪市6人、藤县1人;北海市1人、合浦县8人;钦州市1人、灵山县3人;贵港市2人、桂平市10人、平南县3人;玉林市玉州区3人、北流市1人、容县4人;百色市田阳区4人、田东县1、平果市1人、靖西市1人、凌云县1人、乐业县1人、隆林县3人、西林县1人;贺州市平桂区4人;河池市都安县1人、环江县1人;来宾市兴宾区3人、武宣县2人;崇左市大新县1人、龙州县2人、宁明县6人、扶绥县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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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收对象及条件
符合我区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2022年高考报名,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并按照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规定填报志愿。
(一)高考成绩达到2022年我区高职高专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志愿从事基层水利事业。
(三)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体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录取条件
(一)填报志愿
(一)填报志愿。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提前批次录取,高考成绩达到2022年广西高职高专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以上的计划生源地考生,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填报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专业,只招收理科专业。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录取。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按照“生源地分数”优先原则,根据招生政策和年度定向招生计划,按高考成绩分地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在定向生源县(市、区)内,如果生源不足,可以在同设区市范围内征求其他有志愿考生意见,对同意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补足缺额。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后续志愿的录取。
四、相关政策
(一)定向生取得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后,由协议有关市、县(市、区)按协议安排就业,在广西艰苦边远地区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全区各乡镇水利(水保)站、驻乡镇水利工程管理等单位工作5年以上。生源所在市、县(市、区)水利或乡镇人民政府、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根据定向生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书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等,按规定程序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定向生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实名制管理。
(二)定向生在校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和教材费,所需费用由自治区水利厅统筹安排。在安排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时,培养对象与同类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定向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报考其他影响履约的脱产学历教育。定向生不履行定向培养协议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免除的学费、免缴的住宿费和教材费,并缴纳违约金。情节严重且造成一定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具体情况,考生可查阅相关文件或向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咨询,咨询电话:0771-2085228、2085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