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西基层水利人才定向培养计划简介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
按照《自治区水利厅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广西基层水利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桂水人〔2025〕1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今后一段时间全区有关水利事业单位编制空缺及水利人才队伍需求情况,为进一步充实和优化基层水利人才队伍,在2020-2024年实施广西基层水利人才定向培养的基础上,受上级部门委托,我校2025年继续开展广西基层水利人才定向培养工作,面向全区相关市、县(市、区)招收41名物理类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水利相关专业考生。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
一、招生计划
2025年,由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全区招收基层水利人才定向生共41人。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专业;物理类;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学制3年。具体计划如下:
2025年广西基层水利人才定向培养招生计划表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
市县名称 | 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专业(专科)需求计划数(名) | 备注 |
全区合计 | 41 |
|
南宁市小计 | 17 |
|
横州市 | 12 |
|
宾阳县 | 5 |
|
柳州市小计 | 3 |
|
柳城县 | 2 |
|
融水县 | 1 |
|
桂林市小计 | 2 |
|
阳朔县 | 2 |
|
梧州市小计 | 2 |
|
万秀区 | 1 |
|
岑溪市 | 1 |
|
北海市小计 | 4 |
|
北海市本级 | 2 |
|
合浦县 | 2 |
|
钦州市小计 | 1 |
|
钦南区 | 1 |
|
玉林市小计 | 2 |
|
博白县 | 2 |
|
百色市小计 | 3 |
|
田东县 | 2 |
|
那坡县 | 1 |
|
崇左市小计 | 7 |
|
宁明县 | 2 |
|
扶绥县 | 3 |
|
大新县 | 1 |
|
天等县 | 1 |
|
*具体市县计划以广西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二、招收对象及条件
参加我区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生源地为定向招生市、县(市、区)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均可报名:
(一)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志愿从事基层水利事业。
(二)报考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的,高考总分达到2025年我区高职高专批次物理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体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招生录取办法
基层水利人才定向培养招生,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安排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定向类录取。
招生院校按照“生源地分数优先”原则,根据招生政策和年度定向招生计划,按高考总分分地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成绩排位高者优先录取。在定向生生源县(市、区)内,如果生源不足,可以在同设区市范围内就有招生计划的其他县(市、区)征集有志愿考生意见,对同意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补足缺额。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后续志愿的录取。
四、相关政策
(一)定向生在校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和教材费,所需费用由自治区水利厅统筹安排。在安排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时,培养对象与同类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定向生入学前必须签订《广西基层水利人才定向培养协议书》。定向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影响履约的脱产学历教育。定向生不履行定向培养协议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免除的学费、免缴的住宿费和教材费并缴纳违约金。
(三)定向生取得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后,由定向生协议工作市、县(市、区)按协议安排就业。定向生协议工作市、县(市、区)水利、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根据定向生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书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等,按照协议相关要求,由水利部门牵头在需求岗位范围内组织考核聘用、体检等,并为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实名制管理。学习期满未能毕业或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定向生,将终止或取消协议并退还已享受免除的学费、免缴的住宿费和教材费。定向培养毕业生实行5年服务期,5年服务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定向生可自行选择续聘或解聘;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具体情况,考生可查阅相关文件或向培养院校咨询。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咨询电话:0771-2085228、2085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