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调整学生进出校园规定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学生进出校园规定进行重新调整,请各系遵照执行。
一、学生外出继续坚持“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各系辅导员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学生应尽可能减少外出次数和滞留校外时间,避免过多地与校外无关人员接触。
二、学院继续启用校门考勤登记设备,学生进出校门必须刷卡进行登记。
三、学生外出实行分类管理和控制,具体规定如下:
1.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不离开南宁城区且外出时间不超过1天的,学生要事先填写书面申请表(附件1),如实填报外出时间、外出地点、外出理由、返校时间等信息,经辅导员批准后,方可刷卡外出,并在承诺时间前返校(不超过当天22:00)。
2.休息日(星期六至星期日、假期)不离开南宁城区且外出时间不超过1天的:学生要事先将外出事项(外出时间、外出地点、理由、返校时间)通过钉钉报备后,可以刷卡外出,并在承诺时间前返校(不超过当天22:00)。
3.离开南宁城区但不离开广西的:学生要事先填写书面申请表(附件2) 和《学生外出安全承诺书》(见附件4),如实填写外出时间、外出地点、外出理由、返校时间等信息,交辅导员复核并经系领导审批后,方可刷卡外出,并于承诺的时间前返校。返校后需填写《外出行程登记表》(附件5)报所在系备案。
4.离开广西的:学生要事先填写书面申请表(附件3) 和《学生外出安全承诺书》(见附件4),如实填写外出时间、外出地点、外出理由、返校时间等信息,交辅导员审核、系领导复核,报学生工作处审批后,方可刷卡外出,并于承诺的时间前返校。返校后需填写《外出行程登记表》(附件5)报所在系备案。
四、学生应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外出期间乘坐公共交通应佩戴口罩,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
五、学院将对学生外出情况进行统计排查,对不按要求办理外出手续或不按时返校的学生,将按违反校规进行处理。凡编造虚假理由外出并造成不良影响者,除自行承担后果外,学院将严肃处理。
附件:1、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因事出校园申请表(市外)
2、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因事出校园申请表(区外)
3、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外出安全承诺书
4、外出行程登记表
学生工作处
2021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