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5万元以上工程项目
结算送审材料的通知
(2024年)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试行)》(桂水电院〔2023〕134号)要求,为了推进并规范5万元以上(含5万元)并通过控制价审核的工程项目结算工作,审计室就工程项目结算需提交的相关材料通知如下(所有材料以电子版上传内审系统,盖章纸质版原件备查):
1.开工令、招标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及合同要求提供的材料
2.施工图、竣工图(CAD版)
3.合同竣工结算书(电子表格版、V17版)
4.隐蔽工程的相关资料(收方单、图片等),隐蔽工程包括且不限于如拆除部分、完工后被覆盖部分等
5.项目合同验收合格单
6.其它材料(结算审计需要增加提供的)
7.项目如有变更,无论项目金额增加、减少或不变,都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项目变更审批流程单及其备注的附件材料
(2)施工单位联系函和签证单(如有需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签章字)
(3)合同外签证部分结算书(电子表格版、V17版)
(4)签证验收合格单
审计室
2024年2月26 日
关于5万元以上工程项目结算送审材料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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