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近日,《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全区高校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示范课堂名单的通知》(桂教思政〔2023〕33号)公布,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在本次“示范课堂”认定中表现优秀,马辰之老师获一等奖,贺学婷老师获三等奖。
据悉,为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2023年10月至1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开展全区高校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示范课堂遴选认定工作。活动开展以来,全区高校共有205堂“示范课堂”参加评选,竞争十分激烈。马克思主义学院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示范课堂”的选拔工作,按照文件要求通过校内初赛,遴选出3个作品代表学校参加全区高校评选。最终,马辰之和贺学婷两位教师凭借深入浅出的理论讲解、丰富的课堂活动、富有感染力的案例分析,取得了一等奖1项和三等奖1项的优异成绩。
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过组织本次“示范课堂”遴选认定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思政课教师的理论与教学水平,展示了较强的素质与能力。今后,马克思主义学院将组织思政课教师继续进取钻研,争取打造更多精品课堂,持续发挥“示范课堂”的引领带动作用,不断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亲和力和针对性,在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积极营造学校努力办好思政课、教师认真讲好思政课、学生积极学好思政课的良好氛围。(供稿/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辰之老师教学现场
贺学婷老师教学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