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长堽校区危改项目公有房屋拆除工程
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我校、采购人)拟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危改项目公有房屋拆除工程,现向社会公开发布采购信息,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长堽校区危改项目公有房屋拆除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
1.本项目拆除总建筑面积7367平方米,其中:(1)五层砖混结构学生宿舍5731平方米;(2)三层砖混结构教学楼1636平方米;
(3)其他附属工程(单层结构,未计入总建筑面积):车棚、杂物房、冲凉房、围墙与宣传栏、旧水塔、长廊等。
2.所有楼栋拆除到室外地坪。
3.拆除楼栋产生的所有建筑垃圾清运出学校。
4.拆除费用为总价包干。
三、上限控制价
本项目上限控制价为人民币20万元。本项目资金来源为非财政性资金。
四、投标人(竞标人)资质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的服务范围达到本次采购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
3.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有房屋拆除业务;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同时须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本项目评审小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6.未购买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拒绝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购买费用为0元,在经过遴选并取得我校邀请资格时购买)。
五、项目工期
本项目工期:各批次建筑物(构筑物)自我校通知拆除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
六、投标(竞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和退还
1.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人(竞标人)须交纳本项目投标(竞标)保证金10000元,交纳办法由招标人另行指定。
2.投标保证金退还:本项目成交结果公示后7个工作日后,未成交供应商保证金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投标(竞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退还。在投标(竞标)后的评审过程中撤回投标(竞标)文件或文件中涉及弄虚作假的或成交后不按约定履行的,保证金不退回。
3.履约保证金交纳:合同签订之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200000元。
4.履约保证金退还: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验收合格十个工作日后办理退还手续,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七、投标(竞标)费用
投标人(竞标人)应当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项目投标(竞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竞标)的结果如何,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1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
2.报名方式:将《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标项目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附合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直接递交南宁市长堽路99号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信息楼1楼1-5办公室,联系人:方老师,联系电话0771-2085583。
注:(1)报名提交材料必须加盖公章,没有按规定程序报名的单位无投标(竞标)资格。(2)法人或代理人必须是提供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的工程现场负责人,同时提供对方联系方式以备查。
九、投标人资格的遴选
由采购人危旧房改住房(准)业主委员会对报名人进行投标资格遴选,选取三家以上报名人作为投标人进行竞争性谈判。
附件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采购项目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投标(竞标)标段 | |
报名单位 | |
单位地址 | | 邮政编码 | |
联系人/ 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件 | | 传真 | |
报名单位相关资质信息 | |
投标(竞标)报名确认: 投标(竞标)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或受托代理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注:1.此表所填信息必须与实际情况及采购文件内容相符。 2.项目编号按采购公告中相应的编号填写。 3.如投标人(竞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有误,造成有更改通知及补充通知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投标人(竞标人)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