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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3-12-02    作者:     来源:     点击: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工作职责  

  一、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根据学院党委的工作部署,制定工会工作计划,作好工作总结。布置、检查、指导各工会分会开展工作。

  二、配合学院党委做好全院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在教职工中开展共产主义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其他有益于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的教育活动。

  三、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活动,做好有关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表彰工作。

  四、按期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组织筹备工作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主持起草工会工作报告,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五、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做好教代会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大会闭会期间,组织代表传达贯彻会议精神,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及提案的落实情况。

  六、组织教职工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和体育活动。

  七、认真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完成上级计划生育部门下达的各项管理目标。

  八、经常深入教职工中调查研究,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起好领导联系教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好困难补助、生病住院慰问工作。与有关单位协调好教职工子女入学事宜。

  九、管理使用好工会经费、工会财产,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审查。

  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女教职工工作。

  十一、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开展工会工作研究,搞好工会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和考评工作。

  十二、认真办好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业,解除教职工的后顾之忧。

  十三、做好工会会员的接、转工作,并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

  十四、做好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工会文书档案管理。

  十五、完成学院和上级工会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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