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工作职责
一、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根据学院党委的工作部署,制定工会工作计划,作好工作总结。布置、检查、指导各工会分会开展工作。
二、配合学院党委做好全院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在教职工中开展共产主义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其他有益于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的教育活动。
三、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活动,做好有关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表彰工作。
四、按期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组织筹备工作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主持起草工会工作报告,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五、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做好教代会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大会闭会期间,组织代表传达贯彻会议精神,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及提案的落实情况。
六、组织教职工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和体育活动。
七、认真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完成上级计划生育部门下达的各项管理目标。
八、经常深入教职工中调查研究,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起好领导联系教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好困难补助、生病住院慰问工作。与有关单位协调好教职工子女入学事宜。
九、管理使用好工会经费、工会财产,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审查。
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女教职工工作。
十一、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开展工会工作研究,搞好工会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和考评工作。
十二、认真办好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业,解除教职工的后顾之忧。
十三、做好工会会员的接、转工作,并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
十四、做好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工会文书档案管理。
十五、完成学院和上级工会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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