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高等学校助困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教规范〔2018〕5号)精神,现对我校2022年度助困资助经费的资助政策及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助困资助经费的资助政策
我校助困资助经费从学校教育事业收入总额中按4%提取,并专项用于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贫困生家庭慰问、资助育人及宣传,以及贫困生参加求职考研、创新创业、社会实践、专业技能培训、外出实习、访学交流等活动支出。
助困资助经费的资助对象是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不含成人教育学生。
助困资助经费应优先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尤其是农村脱贫户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老少边山穷地区贫困家庭学生以及学生患重大疾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二、助困资助经费提取、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2年初我校助困资助经费余额为485.67万元,当年累计计提金额823.61万元,当年支出930.02万元,年末余额379.26万元。
财务处 学生工作部(处)(合署)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