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班级:
为了客观评价辅导员、班主任在本年度的工作情况,提升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水平,现组织开展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网上评价活动,并将具体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价原则
请各系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本系师生本着如实、公平、公正的态度,做好此次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评价,以期达到褒扬先进,促进后进的作用,全面提高我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评价时间
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2021年3月21日
三、评价方式
参评师生登录数字校园进入学工系统进行评价。
四、评价内容
主要从辅导员、班主任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来进行评价,并根据细则打分。
五、考核结果
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等级的考核测评分数为90—100分,且所占比例分别不得超过学院辅导员总人数、班主任总人数的20%;“合格”等级的考核测评分数为75—89分;“基本合格”等级的考核测评分数为60-74分;“不合格”等级为考核测评分数低于60分。
六、评价规定
1.在规定评价时间内完成本次评价;
2.只允许填写在规定范围内的阿拉伯数字(不含小数),作为各单项分值;
3.各评分项不允许留空;
4.如果评分后未点提交就退出此页面,仍保留此次评分结果,但结果不计入该被考评老师总分;
5.评价提交后不可以再次修改,请思考清楚再评价;
6.要求学生参评率达85%以上;
请各系师生充分认识此次评价的重要意义,积极完成相关工作。
附件:学工系统辅导员、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操作说明
学生工作处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