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暑假放假相关事宜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暑假将至,为统筹安排好假期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放假安排:
(一)2020级学生放假时间:2021年7月19日
(二)2020级学生收假时间:2021年9月3日,9月6日正式上课。
二、教职工放假安排:
(一)教职工放假时间:2021年8月2日
(二)教职工收假时间:2021年9月2日,9月3日正式上班。
三、其他工作安排
(一)加强暑期应急值班值守。每天(含节假日)须有1名院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遇突发事件按程序及时处置上报。暑期院领导在岗带班、工作日值班人员由党院办协调安排,周末节假日值班人员由人事处协调安排。
(二)严格校园人员管理。暑假期间,学生未经批准不得留校,由学生工作处负责牵头审批,留校学生执行晨午晚检制度。对师生员工出入校园实施科学防控动态调整、精准施策,坚持把好“校门关”。
(三)切实加强师生健康管理。学生工作处要精准有序安排离校。“一人一档”制定离校学生信息台账,逐人发放离校通知,向学生、家长告知离校注意事项和暑期居家疫情防控要求。放假前,学生工作处要集中开展一次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学生居家和旅途防疫指导。暑假期间,要持续跟踪掌握师生健康状况,确保行程可追踪、健康可监测,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如发现疑似症状,及时向社区(村)和学校报告,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教务科研处要统筹安排好2019级学生七月份的教学安排,以及跟岗实习的学生管理,暑假期间不得安排学生到中高风险地区实习;已在外实习的,各系要与实习单位协商制定应急预案,提醒学生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四)严格居家防控要求。师生要少外出、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科学佩戴口罩,原则上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师生在假期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的,须经学校人事处、学生工作处报批同意后方可外出。8月22日起,所有2020级学生要进行体温晨午检,学生工作处要了解全体学生体温体征信息,了解学生外出旅游情况。8月18日起所有教职工、物业、校内商铺员工、食堂员工要进行体温晨午检学院人事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要了解教职工、物业、校内商铺员工、食堂员工体温体征信息,了解教职工、物业、校内商铺员工、食堂员工外出旅游情况。
(五)指导做好家庭教育。学生工作处要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学生、家长发送风险提示或安全预警,尤其是防溺水提示。指导家长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配合做好心理健康教育、体育锻炼、近视防控等,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六)提前谋划秋季开学工作。学生工作处要遵照疫情防控要求,及早谋划、科学制定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方案,明确返校要求并及时通知学生。要合理制定新生开学方案,科学安排新生报到及老生返校,避免造成大规模人员聚集。要教育引导符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条件的新生在报到前尽量完成疫苗接种。后勤管理处、教务科研处做好开学前防控措施落实、校园环境维护、人员物资储备、教育教学安排等各项工作准备。
(七)放假前安全防范工作。请各(系)部门放假前对本部门办公设备、实验室及实训场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
学院办公室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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